| 关于办理ICP备案手续的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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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lj.com.cn 2004-7-6 8:53:00 | |
|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向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申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;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办理备案手续;未取得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,不得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;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从事有偿服务。
接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文件,请未办理ICP备案手续的虚拟主机和托管用户速于2004年7月15日前来我公司补办备案手续。对逾期未办理,导致网站被关闭的用户,后果自负。已经办理ICP备案的用户请把相关ICP备案手续传真至我公司,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张贴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号。点击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号,应弹出许可证或备案表的清晰可认的扫描图片。 >>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下载网址: http://www.hlca.gov.cn/wenjian/sczr1.doc;(请填好后,加盖公章,一式两份) >>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,政府机关需提供代码证复印件一份; >> 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照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履行备案手续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。 >> 开放BBS的网站,依照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履行备案手续时提交相关材料,详细网址: http://www.hlca.gov.cn/newlist.asp?id=98;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如下: 地址:哈尔滨市邮政街151号 邮政编码:150001 联系电话:0451-86290107 0451-86291816 传 真:0451-86291315 外地客户可以委托我公司为您办理,请把相关材料以及代办费用200元邮寄至我公司. 我公司联系方式如下: 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7号黄河大厦506室 邮政编码:150090 咨询电话:0451-85991101 刘小姐 (作者:龙企网 编辑:遥远) 特别提示:黑龙江企业在线发布其文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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